关于开展2016--2017年度创新型学会建设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6年01月29日 | 关键字: | 来源:专家与学会管理处
各学会(协会、研究会):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创新是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动力”,要让创新贯穿党和国家一切工作。为更好发挥学会桥梁纽带及服务党委政府决策作用,经研究决定,将学会提质创优活动常态化,在此基础上于2016年1月起组织开展创新型学会建设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常规活动。学会提质创优活动所要求的四项内容为常规活动,列入年终考核,对四项常规活动中有两项以上(含两项)不达标者不予受理该年度年检。
(1)各学会按社团章程规定程序召开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的工作报告、章程修改草案等材料,在会前两周报市社科联,邀请市社科联领导参会。
(2)各学会根据各自情况和业务职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研讨培训、学术交流、扶贫捐助等健康有益的活动,并于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情况汇总,报送社科联学会管理处,我们将在“保定社科网”和《保定社会发展研究》杂志上进行宣传推介。
(3)各学会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咨政建言报送社科联学会管理处,对有参考意义、参考价值的建言,我们及时编印成《专家建言》呈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市领导批示后,我们将及时送达相关部门。获领导批示的建言可以参加“保定市咨政建言奖”评选。建言情况增加年终考核权重。
(4)各学会要加强理论研究职能,每年至少有一个课题立项或结题,或者至少有一个成果获市优秀社科成果奖,或者在《保定社会发展研究》或其他报刊杂志上至少发表一篇文章(或活动报道)。
2. 创新活动。此项为年终表彰重点。
各学会根据各自性质和特色,在常规活动基础上,将自身建设与创出特色相结合,创新性开展学会工作,争取在社科活动和理论研究上出亮点,出经验。市社科联将提供宣传、信息、技术、智力等方面支持,也可视情况予以一定资金支持。
二、活动实施
1. 宣传发动(2016年1--3月):各学会根据本通知活动内容,制定2016年度提质创优和创新型学会建设活动方案,确定目标,要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活动方案于3月底前报送市社科联学会管理处。
2. 对标实施(2016年4月—12月):各学会对照活动要求,认真落实,严格自评,查漏补缺。
3. 督导检查(2016年4月、8月、12月):市社科联于4月、8月、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督导检查。4月份重点督查提质创优和创新型学会建设活动方案制定情况,7月份重点督查各学会的活动部署和动员情况,12月份重点督查活动完成情况,对完成情况差的学会进行指导,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4. 考核总结(2016年12月—2017年1月):各学会于2016年12月底上报2016年度提质创优和创新型学会建设活动总结。2017年1月,市社科联组织召开2016--2017年度创新型学会建设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在常规活动完成情况良好基础上有创新表现的社团予以表彰。
希望各学会(协会、研究会)从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的大局出发,站在强化我市社会科学社团功能、夯实社团未来发展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提质创优活动、加强创新型学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社团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使我们的社团各展所长、健康发展,为我市实现京津保率先联动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活动过程中的有关事宜与市社科联学会管理处联系,联系方式为:
联 系 人:高敏(13932238966),杜静(13930298461)
办公电话:7550626
办公地址:保定市恒祥北大街2号太行大厦1217室
保定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