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树敬畏法纪的社会风尚 打造人人守法纪的发展环境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在全市广泛开展的“讲诚信、懂规则、守法纪”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是市委、市政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做出的重要部署,是优化发展环境、推动保定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积极探索,也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题中应有之义。“讲诚信”是道德约束,“懂规则”是作风要求,而“守法纪”则是制度保障。大力推进全民守法纪,就是要切实维护法律、纪律的神圣和威严,有效提高全社会成员知法纪、懂法纪、守法纪、依法纪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这是优化保定发展环境的重要手段,对保定科学发展、高端发展,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打造环京津增长极,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法纪既是人类为构建良好社会秩序自我约束的“枷锁”,也是人类自身权益的“保护神”
“法”的基本义是法制、法度,古写作“灋”,是会意字,从“水”,表示法律、法度公平如水的表面;从“廌”(zhì),即解廌,是传说中尧帝的大臣皋陶断狱的一头独角兽,据说它能辨别曲直,在审理案件时,它能用角去顶触理曲的人。“法”与尧帝故里的保定有着深厚的渊源,作为保定人更应引以为荣,以身作则。“纪”是纪律,指纪纲、法度、规矩和规律。《左传·桓公二年》中提到“百官於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乐府诗集》中也有“照临有度,纪律无亏”的歌辞,其中纪律是为维护集体利益并保证工作进行而要求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文。因此,法纪从其出现之日起,就牢牢地打上了规范性、约束性、惩处性的标识和烙印,被赋予了无上的神圣和威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践踏法纪、藐视法纪必将受到严惩,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遵守法纪,不能凌驾于其上。法纪是规范人们言行的准绳,是“红线”、“高压线”,容不得半点含糊、丝毫逾越。
法纪又是人类自身权益的“保护神”、“生命线”。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法纪看似冰冷无情,实则温情脉脉,冰冷还是温情完全看主体人如何作为、如何取舍。舍而得,唯有舍私、舍欲,方可得法纪红利。我们要求人人守法纪,但也不要因为法纪的约束而裹足不前,无所作为,丧失活力,而是在法律的框架内,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让法纪成为人们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成为激发社会发展活力的重要生产力。强化法纪精神,要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时讲求效率,尽量减少政府对经济社会生活的直接干预,调动全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处理好活力与有序的关系,活力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有序则是社会发展的前提,法纪建设必须体现活力与有序的平衡,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要处理好强制与引导的关系,鼓励、引导社会主体之间以契约等形式自我规范和控制,使社会充满生机。要处理好行政管理与社会自律的关系,加强并优化政府的管理,看到并重视民众的自律,逐步构建政府管理与社会自律良性互动的社会治理体系。
人人守法纪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和重要基石
物质是社会发展的基础,法纪是社会进步的保障。古往今来,法治盛行之时必是国家社会发展之期。一部罗马法,规范了商品经济下的社会秩序和商品经济关系,调整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行为规范,同时促使罗马帝国逐步从一个单一的农业经济弱国发展成为农业经济与商品经济并存并重的强大帝国。从近代以来市场经济和法治的历史发展来看,亦是如此。早期的资本主义时代,英美等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都是通过建立契约化经济关系、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秩序、严格规范政府行为等一系列的法律制度来实现的。当今世界,法纪的保障作用更加彰显,国家越是发达,法纪就越是健全;法纪越是健全,社会就越是安定,经济就越是繁荣。法纪作为人类一定价值的载体,凝聚着人们对国家、对社会、对自己的愿望和期许,已毋庸置疑地成为各个国家地区发展的必然选择。
省委书记周本顺强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环境是最好的发展环境”,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也强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法纪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石,市场经济要以法纪为纽带,以市场为中心,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把国家(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的活动及行为紧密广泛地与市场经济的各个环节连结在一起,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以及法律服务,充分获求和实现经济活动的效益。市场经济愈发展,就愈需要法治保障。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要人人守法纪,人人依法行使各项权利,依法履行各项义务,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经营,各种越轨行为都由法纪予以界定,予以处罚,这样才能促使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人人守法纪是保定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实现打造环京津增长极新突破的根本保障和核心动力
去年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省各项决策部署,以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打造环京津增长极为奋斗目标,紧紧围绕发展、稳定、民生三大任务,做出了一系列战略谋划,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全市各项事业发展打开了新的局面。特别是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成为重大国家战略和全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两个工作会议的召开,保定的地位被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高度。这更加坚定了保定打造首都功能疏解支撑点、京津产业转移承接地、外资进入京津乃至北方市场的桥头堡的信心。
面对中央、省委的一系列利好政策,作为京畿重地的保定,正沐浴着前所未有的政治关怀,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在这样的关键节点、紧要时期,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科学决策,适时开展了“讲诚信、懂规则、守法纪”系列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维护法纪提升到了优化发展环境、推动保定发展的高度。“仁圣之本,在乎制度”,社会要发展就离不开法纪的保驾护航;实现打造环京津增长极的新突破,就离不开全市人民对法纪的敬畏与践行。鲁迅先生说:“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立人”的意思就是要完善人的法治思想和守法意识,一切组织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法纪,在法纪的框架内开展各项活动,把法纪的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让法纪成为一切社会行为的基本底线和价值取向,成为我市打造环京津增长极的根本保障和核心动力。
人人守法纪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保定落地生根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体现
“讲懂守”活动的要义是公平。《礼记·礼运》中描绘了理想社会的图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天下为公”是千百年来人们的理想追求和奋斗目标,我们大力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其重要内涵之一就是公正,即“公平正义”。维护公平正义需要法纪的保障和监督,法纪是传播公平正义的有效手段,是公平正义的制度化实践,法纪与公平正义犹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相互关联、不可分离,是彰显人类文明的“花环”,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对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具有重要的引领作用。
保定自古就有追求正义、遵守秩序的法纪基因。釜山合符的“天下大同”,金台纳贤的“千金买骨”,将相和的“负荆请罪”,颜李学派的“宁粗而实,勿妄而虚”,莲池书院的“经学博洽,德行善美”,以及抗日战争中地道战、狼牙山五勇士、雁翎队等不屈不挠、奋勇抗争的精神,无不闪耀着对法纪的执著与坚守。2013年,我市全力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强力开展“秋收10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和人民的满意。但是,在某些方面我们也存在着大量与法纪精神相违背的现象,比如,在经济发展方面,一些企业不讲信誉、贷款不还、假冒伪劣、偷税漏税、环境污染等问题时有发生,给产业发展和县域经济造成致命伤害;在招商引资方面,有的市场主体“开门引客、关门宰人”,让合作伙伴损失惨重,冷透了心;在城市建设方面,建筑领域秩序混乱、监管不力,导致信访稳定隐患丛生;在干部队伍方面,有的违法乱纪、执法犯法,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归结起来,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法制观念淡薄,守法意识较差。倡导人人守法纪,就是要向不守法纪的行为宣战,把违法乱纪的问题克服掉,把敬畏法纪的风尚树起来,让法纪、秩序的理念深深地融入保定的城市血脉,成为保定人民的精神追求和行为规范,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保定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综合施治中凝聚依法治市的强大合力
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保定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一个长期任务,是一个渐进过程,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共同推动,努力形成共谋法治、共建文明、共创平安的强大合力。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在普法教育上下功夫。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就提出“治民无常,惟有法治”、“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意思是人的法纪素养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要靠后天不断教育完善而成。开展广泛而深入的普法教育,对提升人民群众的法纪素养,对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对全市人民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机遇,打造环京津增长极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让“敬畏法纪”成为关键词,把权力关进笼子,这个笼子就是法纪的硬束缚。要通过普法教育让每一位社会成员都明白“法纪就是准绳,失去准绳就要自食恶果”的道理,做到在思想上自省、纪律上自警、生活上自节、言行上自律。各级党委、政府和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不让群众做的我们坚决不做,让群众遵守的我们首先遵守。尤其是手握重要权力的领导干部,更要警钟长鸣,自律自省,敬畏法纪,将法纪的威严、道德的叩问当作做人做事的“定盘星”,不越雷池一步。要让“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成为大环境,我为人人是基础,人人为我是效果。在社会生活中,许多人都为我们个人服务,个人也应该尽力为他人服务,这是社会生活中应当遵循和形成的大环境。要让每一位社会成员都明白,自己的权利是国家和人民所赋予的,无论自己现在、将来担任什么社会角色,都要摆正位置,为人民服务,而不能触犯法纪、逾越法纪,损害人民的利益。只有这样,科学发展的成果,才能为我们每一个人所分享和服务。要让“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成为风向标,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但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党纪国法,这是底线,更是原则。当遇到个人利益与他人、集体和国家利益冲突的时候,要自觉放弃自身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坚决维护集体和国家利益,用自己的行动维护法纪的尊严。要让“榜样的力量”成为正能量,积极开展“红黑榜”、“道德信贷”、“功德录”、“好人档案”、“邻里守望”等活动,抓典型,立标杆,旗帜鲜明地亮出我们赞成什么、反对什么,肯定什么、批评什么,让群众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该学习谁、向谁看齐,这样就会形成强大的“羊群效应”,形成引领风尚、推动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在丰富载体上用气力。法纪教育是一项常做常新的工作,不可能一劳永逸。随着社会发展的变化,各种新情况、新问题随之层出不穷,在推进法纪教育的过程中,我们要主动应对发展中出现的新课题,把握重点,丰富载体,创新思路。要注重法纪教育的生动性,尽量避免单纯的不着边际、故弄玄虚的“填鸭式”、“灌输式”说教,体现法纪教育的人性化,让群众更易接受,更易产生共鸣。要注重法纪教育的情感性,处理好入情与入理的关系,多发掘身边的教育素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法纪教育生活化、趣味化、人性化、情感化,达到春风化雨、丝丝入微、常润心田的效果。要注重法纪教育的文化性,创作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符合时代要求、体现民主法治和谐理念的优秀文化精品,采取党员干部群众乐于接受的影视、戏曲、歌舞、小品、相声、漫画等文化艺术样式,让广大群众在文化的熏陶下接受教育,在美的享受中得到启发。同时,充分利用信息时代的高科技手段,运用远程教育,推出法纪宣传大讲堂,突破时间、地点的限制,让党员干部群众可以随时随地接受教育,切实提升全民法纪素养。
“一支竹蒿难渡海,众人划桨开大船”,在营造合力上求实效。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大背景下,把法纪教育同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纳入查摆整改的重要内容,切实转变作风;同对接京津结合起来,用京津道德标准来考量保定形象;同项目建设、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同优化环境的其他工作结合起来,使保定的生态环境更好、商务成本更低、生活质量更优。同时,要广泛动员群众,发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参与进来,通过多种形式、多种载体、多种平台,把法纪教育的宗旨内涵及意义宣传到每一个社区和乡村,宣传到每一个党员干部、职工、群众和大中小学学生,真正做到法纪教育无空缺,不留白。要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和宣传阵地,加大力度、加大密度,全方位、重力度宣传普及法纪教育,大张旗鼓地表彰先进,义正辞严地批斥后进,让人人守法纪成为全市人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旋律。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关乎保定形象、保定精神、保定力量、保定干劲,涉及每一名保定人的切身感受、切身利益、切身幸福、切身尊严。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都要迅速行动起来,从自己的事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逐步形成讲诚信、懂规则、守法纪的思想认识、道德觉悟和行为规范,为保定重返全省第一方阵、打造环京津增长极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让越变越美、越变越文明、越变越有吸引力的新保定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站稳脚跟、体现价值、加快发展。
(执笔:王惠鹏 刘虎 侯润 高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