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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呈阅第15期——创新白洋淀科技城机制体制研究

日期:2015年11月12日 | 关键字:成果呈阅 第15期 | 来源:社科规划办
 ——基于世界科技创新中心发展的启示
  按:白洋淀科技城作为承载京津功能疏解、高端产业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发展平台,是对接京津的重要支撑。在推进发展白洋淀生态型科技城发育、发展的背景下,我院委托河北大学经济学院李惠茹教授,综合梳理世界典型科技创新中心的发展历程与发展特征,以期为建设白洋淀生态型科技城提供有益参考,特此编发,供参阅。
 
  目前国际上运作比较成熟和规范的所谓“科技创新中心”,可基本归纳为以下三类:
  一是以硅谷、伦敦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的科技创新中心,其共同之处为:主要依靠市场力量推动,使创业生态兴盛,政府的主要职责是营造和维护自由、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使人才、企业、高校与研发机构之间形成高度联结、畅通协作的创新网络。   
  二是“政府主导型”的科技创新中心,包括日本的筑波、新加坡、印度的班加罗尔。即在政府强势规划与推动下逐渐形成,其中尤以筑波为典型代表,堪称日本政府通过法律与规划“造”出的科学城。
  三是“政府与市场双重推动型”的科技创新中心,包括纽约、柏林、台湾新竹。政府对城市科技创新的发展有较为明确的战略和和定位,以具体项目或集群发展形式进行推进,与市场机制形成良性互动,快速推进其发展进程。
  一.“市场主导型”科技创新中心的发展特征及启示
  (一)硅谷创新机制体制形成机制
  硅谷就像一个不断产生和进化新技术新商业模式的热带雨林——利用富含碳、氮、氢、氧原子的元素,以及空气、温度、湿度、土壤养分等条件,提供一个有利于新的动植物群落生长的生态环境,这正是硅谷的特性所在——官产学研共生的“热带雨林”。
  1.小政府大社会——创新的土壤
  硅谷地区各级政府都未曾对硅谷制定专门的科技创新政策和发展战略,而制定的是具有普适性的鼓励性和保障性政策。主要包括:(1)制定有利于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政策,即放开所需人才的签证规模。(2)制定有利于风险 投资的税收和金融政策,即通过法律不断调整风险投资收益适用的税率。(3)制定有利于知识产权转化的政策,即规定大学、中小企业和非营利机构对政府资助所得的研发成果拥有知识产权,并可技术转让给企业界。这一规定有利于加速从研发到产业化的进程。同时,社会组织是自治管理的载体,成立的“硅谷共同投资联合会”,汇聚硅谷当地商界、劳工、政府、教育、社会组织等,每年举行5次正式会议探讨硅谷的社会经济问题,并提出切实的行动方案。每年发布《硅谷指数》报告,用翔实的统计数据剖析硅谷的经济、社会现状,为企业、科技及人才、风投等提供指南。联合会用在推动硅谷发展项目上的资金,均来自硅谷的企业、政府、行业协会、工会、基金会或个人,拥有研究、协调和行动的资源和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硅谷的自治管理。
  2. 产学互动机制——创新的养分
  斯坦福大学被誉为“硅谷创新的灵魂”。以斯坦福大学为核心的产学互动机制,成为硅谷难以复制的优势。除了成立斯坦福工业园外,斯坦福大学推出的三大举措,形成这种互动机制:(1)为硅谷企业提供开放教学,即为当地企业的雇员提供开放课程,为创新主体之间建立网络关系提供机会。(2)鼓励教职人员兼职或创业,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3)加速技术转移,以专利许可和技术转让的形式把斯坦福大学的先进科研技术转向硅谷的高科技公司。
  3.形成信息与知识自由流动的社会网络——创新的空气
  斯坦福大学在硅谷孵化大量人才与企业,导致各类企业之间存在着强有力的人际纽带。这一独特的社会网络结构,赋予硅谷产学研一体化的文化气氛,以信息技术为导向、人们面对面频繁交流的富有活力的氛围,该氛围维系着当地企业之间无处不在的广泛合作和信息共享。所以硅谷的成功,源于这种信息和知识的“流动性与共享性”。除斯坦福大学外,在这一社会关系网络中扮演重要 “节点”作用的角色还有:一是大企业和研发机构,惠普、雅虎、IBM、苹果、谷歌等大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形成众多的战略联盟,孵化大量创业者。二是餐饮、咖啡厅等商业场所,不仅是工程师们经常交换意见的场所,而且是非正式人才招聘中心、情报收集中心、工作职位信息和技术信息流传场所。三是风险投资机构、创业孵化器等举行的各类活动,使创业者们不仅能获得投资,还能与知名投资人、创新人士、企业家深入交流。这类活动能帮助科技创新和创业者们迅速进入硅谷的人际网络。
  4. 发达的创新服务体系——创新要素多样性
  硅谷的“热带雨林”特性,尤其表现在其创新要素的多样性上,除高科技企业外,还聚集大批从事研发设计、检测认证、知识产权、创业孵化、市场推广等各类科技服务型企业,以风险投资为例,由于所提供的风投资源极其丰富,硅谷的风投与企业进入“双向选择”的变革,即企业最大的困扰不再是“谁愿意投资”,而是“拿谁的钱更有价值”。基于此,结果出现两大新趋势:  (1)风投类型多元化,给创业者以全方位的风投支持。比如,大公司的投资部门,大公司往往有大平台,能从各方面支持初创企业。二是有成功创业经历或丰富管理经验的企业家主导的风投或天使投资。三是“风投+孵化”模式,以此扶持多家初创企业。  (2)投资工具的创新,即通过平台更有效的完成投融资合。
  (二)将白洋淀科技创新中心打造成“科技创新栖息地”
  基于硅谷经验,建议主要以建立和完善白洋淀科技城创新机制体制为突破口,特别是在白洋淀科技城建设中,要以创新机制体制的思维着力孕育和打造 “科技创新的栖息地”,即能够使人才、企业、高校与研发机构等创新主体,形成具有互动关系的网络化创新环境,使科技创新所需的各种要素资源不间断地有机生长。具体措施是:
  1. 搭建创新网络,厚植创新土壤,完善创新引导和保障机制
硅谷真正不可复制的是其关系网络,即风险投资网络、专业技术网络、非正式社交网络,这三个网络相互交织,促进了信息流的运动与知识的共享,而这正是产生和进行科技创新的关键。因此,建议在构建白洋淀科技创新中心的过程中,应主要为科技创新主体搭建各类正式和非正式的互动平台,加强知识共享与跨界交流,编织协作创新的网络。
  (1)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资助科技创新促进活动的其他基金扶植体系。政府将重大科学技术基础设施的建设纳入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每年确定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科技城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孵化基地、科研基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
  (2)进一步完善科技城的创新活动体系,使之真正成为创新活动集聚地。一是建立加强科技城创新网络内,企业与大学或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之间的联系平台,通过联合研发的形式引进重大科技成果并实现产业化。二是建立创新网络内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与企业之间的互动平台,让投资机构对企业创新活动提供多元化服务。这些平台既可以通过有形组织衔接形成,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建议以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白洋淀科技成城互联网平台为突破口,形成至少是全市范围内的创新要素汇集地。三是通过组织“创业者训练营”,或构建“科技城图书馆”,在科技城内划定若干区域专门设置交流的咖啡厅、休息室等非正式交流平台,促进科技城内企业、人才、投资等要素的融合与协同创新。同时,以优惠的政策措施广聚创新要素,打造成名副其实的“科技创新栖息地”。
  (3)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采取联合开发、委托开发和产学研战略联盟等方式,开展产学研合作。要对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共同实施的科学技术项目,优先给予财政资金支持。组织产学研战略联盟承担科学技术项目,申报国家级、省级战略联盟。
  2. 创新服务链条,优化创新生态,完善创新服务机制
  从硅谷实践看,当前,我市科技型企业、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之间尚未形成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科技成果走向市场的通道并不畅通。而发展科技创新服务业恰好能发挥“粘合剂”的作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创新服务体系包括技术转移、金融支持、知识产权、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等活动。
  鉴于此,我市应以科技部门牵头,将具有汇集各行业资源和服务功能的工商联合会和行业协会等机构,形成创新体系中的促进创新服务业发展的中介,以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市创新服务链条,并将服务体系引进和嵌入到科技城中。
  (1)在城内建立和完善创新资源平台。由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牵头,一是整合各类科学技术资源,建立全市科学技术资源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科学技术资源的分布、使用情况,促进科学技术资源的公开与共享。二是制定研究开发平台发展规划,统筹研究开发平台建设,建立研究开发平台向企业提供优惠服务的机制。三是建立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公共研究开发平台,促进公共研究开发平台资源的整合和有效利用。四是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的专业技术研究开发平台,逐步建立立项备案、考核补贴制度。
  (2)在城内建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并引导技术转移机构创新服务模式,为企业提供跨领域、跨区域、全过程的技术转移集成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加速转移转化。保障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技术转移机构等相关方的收入或股权比例等。
  (3)引入金融机构,增进科技金融的支撑力度。建议深化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探索发展新型科技金融服务组织和服务模式。建立适应创新链接需求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在科技金融服务的组织体系、金融产品和服务机制方面进行创新;建立融资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激励机制,开展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知识产权质押等科技金融服务;支持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对科技企业进行投资和增值服务,探索投贷结合的融资模式。
  (4)鼓励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企业、科学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在科技城内依法建立创业投资企业。鼓励设立再担保基金、再担保机构,扶持担保机构对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担保。鼓励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评估机构、技术经纪机构、科技咨询服务机构、专利代理机构等技术中介服务机构。
  3.完善激励机制,聚集人力智源,保持创新活力
  《硅谷指数2014》指出,“硅谷最重要的资产是人才,是人才驱动了硅谷的发展,塑造了当地的生活品质。”对人才的吸引与保障,是建成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关键,所以要建立和完善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激励机制。因此,科技城需要:
  (1)构建有利于吸引高端科技人才的人才引进机制。一是打破档案限制,不再以档案作为限制条件,同时采用柔性引才方式,鼓励企事业单位以兼职、短期聘用、项目合作、技术指导等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二是实施“保定智力回归工程”,积极引导保定籍企业家、文艺家等社会贤达人士回保创新、创业。三是鼓励行业企业注重人才培养,实行培养补贴,加强科技创新、重点产业、公共服务等各行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重点对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发展培养潜力的优秀人才进行有针对性地培养,择优给予适当的政府培养补贴。四是大力发展专业化、国际化的社会人才中介机构,形成各类人才,尤其是高端管理人才聚集和流动的格局。鼓励在职学习,支持学术交流。
  (2)建立健全和完善宽容失败的机制和制度。创新的随机性,意味着创新需要反复尝试、经历失败、承担风险、宽容失败,并从制度上保护科技创新人才的创新热情。例如对于承担探索性强、风险高的科技项目科研人员已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该项目的,可以继续申请公共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研究项目等。
  (3)加大激励措施。对于本市急需的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市、区政府在创新创业扶持、生活等方面提供必要条件和便利。允许科学技术人员以其拥有的知识产权出资投资于企业,所得收益,依法予以保护。对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技术转让方式将职务科技成果提供给他人实施的,可以从技术转让所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最高不超过70%的比例,用于一次性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采用股份制形式实施转化的,可以将科技成果形成股权的不低于20%、最高不超过70%奖励给科技成果完成人和为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总之,要始终从城市整体发展角度谋划,维持自由开放的营商环境,提供高效的支持性服务(包括技术基础设施、专业服务等),保证对本土人才的培养和对国际化人才的吸纳,使得优势产业不断集聚,系统、全面地构筑全社会的创新根基,激发创新活力,进而形成科技创新中心。
  二、“政府主导型”科技城发展的特征及启示
  日本、印度的班加罗尔、新加坡是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的主要代表,其发展经验和发展特征如下:
  (一)政府打“造”出的科学城的建设特征
  日本筑波距离东京约50公里,原本是一片广阔的农村,拥有植被丰富的田园风景。因这样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优越的自然环境,1963年日本决定在筑波地区开始建设“筑波研究学园城市”(简称“筑波学城”)。
  通过科技移民促进人口结构优化、科技创新加速产业发展集聚,以医药、化学、电子、机械、建设等为主;科研教育单位的集聚带动了当地工商业的繁荣发展,从根本上推动了筑波科技创新中心的形成;通过尖端科技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正式规划的城市,干线路网、下水道、公园和住宅呈网格状整齐有序分布。市中心地区有城市地下管道综合走廊、区域冷暖气系统、有线电视网(CATV)、人行天桥等先进城市基础设施,也有成为城市象征的筑波中心大楼、大型购物中心、图书馆、美术馆和市民交流设施等,改变筑波最初被戏称为“科学孤岛”的状况。而印度和新加波的做法也有类似之处,主要体现为:
  1.国家立法保障长期投入,促进科学城发展。制定的与筑波直接相关的法律,将筑波科学城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以法条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规定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社会团体的权利和义务,对科技城的发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2.立足规划推进科学城机制体制的建设。科学城从建设伊始就明确了长期发展的目标,同时,围绕科技城建设形成了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公共团体及城市建设事业主体分工协作的综合推进体制,从而规避了无序乱作为的发展风险,最终建设成为一个以高等教育和基础科学研究享誉世界、环境优美的科技城。
  3.发挥大学核心作用,活用尖端科技改善生活。筑波大学作为日本新型大学的先驱,与同处于筑波的其他科研机构建立了多方面的有机联系,是推动城市发展最活跃的因素。筑波大学整体设计体现出其开放性的特征,大学内部的教育科研设施、体育运动设施设备、图书馆、医院及校园环境,都充分考虑到同各个科研机构以及普通市民之间的密切联系和利用方便。筑波大学自成立之初就与周边科研机构建立了协作体制,如推动共享科研设施设备、互相开放图书馆、交流科研工作者、为学生提供科研机会等,带动了学术交流、科研协作的繁荣。
  4.集聚各方面科学技术资源,打造科技中枢据点城市。筑波科学城拥有约三分之一的国家科研机构,通过发挥运用日本国内最大规模的科学技术集聚效应,形成引领世界的前沿科技研究及创新据点。此外,筑波还通过从国内外积极吸纳青年研究者和留学生,形成培养和提供未来科技及产业人才的聚集地。积极推动未来尖端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重点围绕纳米和机器人等技术,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成为“机器人之城”。
  5.强化公共交交通体系网络,改变城市骨架双轴发展。筑波快线的开通改变了筑波的骨架结构和从前中心城区的作用,城市建设转为以研究学园地区和筑波快车沿线地区2个城市轴为中心进行开展。此外,为提高居民生活的便利化,在推动筑波快线东京站延伸的同时,进一步充实区域内及其周边地区的交通体系。并从建设生态城市的角度出发,着力构筑尽可能不依赖私车的新型交通体系,大力提倡使用环保型交通工具。
  6.推广绿住农一体型住宅,推进生态和谐城市建设。筑波四周环绕着风景优美的筑波山和田园空间,城市的不断扩张考验着城市与自然的和谐。因此,主要推进融合最新环保理念和尖端建设科技的城市建设,比如,科技城通过恰当运用绿色银行(green bank)等制度来保护田园空间。
  (二) 打造“政府主导型”科学城的启示
  作为国家主导推动建设的科技创新中心,其建设经验对白洋淀科技城建设的启示是:
  1.先行实施科学规划,明确未来发展目标。科技城建设伊始就应明确总体规划目标,同时要有阶段性实施目标,从根本上规避了无序乱作为的发展风险,以保障财政投入和推进政策的连贯性,因此,首先必须实施科学规划,明确发展目标。          
  2.制定法律法规,切实提供制度保障。用法律推动科学城建设,用法规固定规划、建设和管理,同时规定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社会团体的权力和义务。因此,在推动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之初,建议做好相关立法工作,为明确发展目标和保障长期投入提供法律支持。
  3.明确政府定位,强化政策制度保障。政府要在各类引资、产业规划、教育及人才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等多方面发挥作用。决策时充分把握技术产业优势和市场需求及竞争环境,为地区科技创新发展做出科学定位。在改善基础设施环境的同时,积极提高政府服务电子化及智能化程度,构建公开透明的高效政府服务体系,完善配套法律保障,构建各类协会及中介服务机构,并努力完善金融、人才、税制等各类配套服务及政策,提供全方面支持。
  4.培育优势企业,提升科技驱动能级。在推进地区特色科技创新过程中,(1)明确地区科技创新产业优势,重点培育,并为企业创造长期成长的环境。在政策上可适量加大引资力度,完善城市及科技园区企业结构,强化地区企业创新合力。(2)为地区科技企业创造环境,提供协同研发合作联络,搭建产学研合作及各类技术转化咨询、融资等公共服务平台。(3)提高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并将其应用于城市和园区公共服务建设。(4)注重科技产业与其他产业间的融合,形成产业间的互利、牵引。
  5.完善公共服务,鼓励企业参与共建。对于推动科技创新,政府和企业的力量同等重要。政府完善公共服务,企业履行社会职责,缺一不可。在实践中,(1)构建高效公共服务体系。在园区或城市内构建公共府服务平台,为市民、园区企业、外来人才等提供均等的教育、医疗、文娱等社会保障及公共服务,创造园内园外、本地外来一视同仁的社会环境,并在服务内容、服务效率、服务范围上突破和改进。(2)鼓励企业有所作为。政府应鼓励企业积极投入到园区建设和维护,鼓励企业制定相应的维护或合作方案,并定期对试试效果进行评估。同时,对于表现突出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形成激励。(3)营造科技创新氛围。通过各类宣传和活动,鼓励全社会了解及参与科技创新。                     
  6.形成特色创新聚集地,驱动中心快速发展。在推动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过程中,注重吸引公立科研单位、大学、民间研究机构等各方面科技集聚,有效积累科研基础设施、科技人才、科技知识产权及科技情况等有形和无形资产,运用集聚效应建立联合,促进跨机构跨领域的研发合作和资源共享,切实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
  7.做好配套设施建设,避免沦为科学孤岛。要立足长远,注重科技创新园区和周边区域的和谐发展,提前做好周边交通体系的规划设计,为配套生活设施及商业设施的建设留出发展空间,从而做到可持续发展。
  三、“政府与市场双重推动型”科技创新中心的特征及启示
  (一)台湾新竹科学园区带动形成“科技创新中心的做法
台湾新竹地区较早拥有台湾清华大学、台湾交通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简称“工研院“)等丰富的科技资源,台当局又在新竹设立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简称“竹科”),以主动聚合这些资源,发展高科技产业。竹科设立以来,政府相关各方努力协调,服务人才,在园区内外融合打造宜业宜居环境,产业界则把握产业发展方向。在多方共同推动下,竹科现在已带动整个新竹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成为台湾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
  1.捉住机缘,主动引导科技资源汇聚。积极争取清华、交大落地生根,是新竹成为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基础条件。竹科的设立,促进台湾经济由“出口导向”向“科技导向”转化,台当局参考硅谷经验,确定设立科学园区,以结合工研院、交大、清华等资源,形成产学研网络、最终确立高科技化、学院化、社区化、国际化的竹科建设方针,旨在建立高品质的研发、生产、工作、生活环境,吸引高科技人才,引进高科技技术,建立高科技产业发展基地。
  2.重视人才,打造创业舞台和生活环境。为吸引人才,竹科注重创设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建园之初确立的“社区化”方针,即指园区体现优雅、洁净、美观、实用,使人在园区内工作、生活得舒适、清静、方便。在历次竹科土地使用规划中,都保障了住宅区、商业区、公园绿地等与生活相关的用地。园区内,供厂商员工租用的住宅总共可居住五六千人。还有公园2个、绿地23处;活动中心中有电影院、餐厅、图书馆、室内运动设施、洗衣店、美容院;餐厅、小型购物店、银行、诊所、双语学校和实验中学。
  同时,吸引海归人才,培养本地人才。竹科还制定一系列人才激励政策。如允许科技人员以专利作为股份,其作价最高可达总投资额的25%。更多措施则根据不同人才群体有针对性地制定,海外留学归台人才是竹科人才的重要来源,为了吸引海归来园,海归项目注册资本的50%可由管理局投资(最高500万新台币);项目成功后,政府股份退出;若失败,政府不追究。为招徕硅谷人才,效仿硅谷社区模式和建筑风格,在新竹复制了一片生活区。
竹科十分重视台湾本地培养的科技人员的使用和后续培养。规定竹科企业雇佣台湾本地科技人员的总数必须占科技人员的50%以上,否则撤销当年免征营利事业税的待遇;当局还出资在园区办厂商员工培训,奖励厂商员工在职进修。新竹原有人口就业结构也明显转向高科技制造业。机会多、薪资高等因素,吸引新竹人进入竹科工作。
  3.园区内外融合发展,提高整个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园区内外融合,一方面是园区和园区之外新竹产业的融合,另一方面是园区与整个新竹地区与人工作、生活相关方面环境的融合。
  一是以园区高科技产业提升新竹地区产业科技水平。之前,新竹地区的第二产业集中于灯泡和电线等电力电子机构制造业、以玻璃为代表的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业、纺织业和化学材料制造业等。竹科建立后,明确工业发展以高科技为主导,强化科学园区与新竹县工业区的分工,加强信息、资本与人力的共同投资,营造高科技的创新氛围。
  二是园区与新竹地区各方面环境的融合。首先,科技人才与地区融合,其次,优化地区生活环境和社群交流。针对这些问题,《新竹科学城发展计划》内容涵盖科技、居住、商业、交通、医疗、文化古迹、垃圾掩埋场等各项建设,降低竹科对邻近地区负面冲击,扩大竹科发展成效,运用既有条件及文化风貌,予以整体规划、建设,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及公共服务,并发扬历史文化资源特色,留住竹科员工。
  4.发挥好政府与市场双重推动作用。竹科及新竹科技创新中心,即靠当局政策引导,也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发展起来。政府与市场各担其责:
  一是政府主要负责搭建平台。(1)制定《科学院区未来十年发展远景规划方案》等发展规划和《科学园特定区主要计划书》等土地规划,保障有序发展。(2)制定《科学工业园区设置条例》、《科学工业园区外汇管理办法》、《科学工业园区贸易管理办法》等专门法规,依法治区。(3)投大量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4)形成了园区集中高效的行政管理体系。厂商所需办理手续都可在园区内完成,提供单一窗口服务,包括投资服务、劳工行政、工商服务、消防安防等事项。(5)政府以资助、奖励、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企业研发。如每年评选创新产品奖、研发成效奖、创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奖等奖助,对企业创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的资助占受助项目经费总额的20%以上。
  二是市场则决定发展方向。(1)竹科的研发经费主要由园区内厂商所投。竹科及园区周边产业聚和进,散和退,由企业根据其产业的网络是否形成、人力、土地等成本增减等因素而自行决定。(2)园区内有大量中介服务机构,包括同业公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管理顾问公司等,为园区内一起提供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支持。(3)加强上下级、同级间协作。一方面,进行从主导到放权的过程。另一方面新竹县、市政府和竹科不断加强协调,台当局给新竹地方政府让出发挥作用的空间。
  (二)打造政府与市场双重推动型”科技城的启示
  1.抓住时机,选准地点,为形成科技创新中心打下基础。看白洋淀科技城的设立,既是京津冀引导科技资源协同发展的需要和结果,也是在恰当的区域,促进科技资源汇聚,并以科学园区等方式推动科技资源形成产学研的整合,为该区域形成科技创新中心打下基础。
  2.要引进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进入,并强化各要素的扩散作用。仅凭工研院、清华、交大这些点状科技资源,以及竹科这样的科学工业园区,不足以说新竹市“科技创新中心”。只有当各种科技创新相关要素扩展到全新竹地区,新竹地区承担各种科技创新相关功能,新竹才是“科技创新中心”。所以说进行白洋淀科技城建设需要各种科技要素向外扩散,如园区产业带动区外科技水平升级、园区科技人才带动地区人口知识和科学水平提升。在产业升级、人才服务和科技应用中,逐步把科技资源和园区扩展为科技创新中心。要引进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注入,并强化高校院所、园区等承担不同的核心和角色,校所、园区的重点和核心价值是在科研、产业化上。园区以外地区的重点是在创设环境上,包括能吸引和留住人才的良好生活环境等。
  3.政府与市场双重推动,政府各级各部门密切合作。新竹科技创新中心,是在政府与市场双重推动下形成的。比如,重大科技资源、产学院大平台(包括土地、基建配套、规划、法规)均由当局作为,但是否入驻竹科,产业的聚散进退,由私人企业自愿。在新竹及整个新竹的发展过程中,政府与市场角色合理分担,即依靠政府的规划,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建立起创新网络,值得借鉴。
  由此可见,三种发展模式的发展突破口和发展主体的作用发挥上有一定的差异,但是发展思路和主要做法上有相近之处。所以,后发展的白洋淀科技城应选择混合型发展模式,将“政府主导”和“市场主导”相融合,充分发挥两种模式的优势,将政府与市场的推动力量拧成一股绳,加快推进白洋淀科技城的建设进程,使之尽快发挥京津冀一体化中的科技引领作用。
 
  李惠茹  河北大学经济学院
  霍占利  保定市工商联